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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好人”评选宣传活动开启


原标题:“海口好人”评选宣传活动开启(主题)

推选将于5月10日截止,推选对象侧重普通市民(副题)

海口日报3月21日讯(记者周慧)近日,为持续深化公民道德建设,推动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发挥“海口好人”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文明办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海口好人”评选宣传活动。

据介绍,本次评选的推选范围为海口户籍人员或在海口生活、工作、学习一年以上的非海口户籍人员,侧重于普通市民。要求推选对象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事迹突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引领性。已当选道德模范或往届“海口好人”的不再参加评选。

此次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5类。助人为乐类评选对象需坚持多年为社会、为他人做好事,事迹突出,为群众所赞誉。见义勇为类评选对象需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或在其他方面有见义勇为行为的。诚实守信类评选对象需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用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敬业奉献类评选对象需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在所在单位和当地群众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孝老爱亲类评选对象需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截至5月10日,市民群众可按居住地所在辖区,向区文明办或桂林洋开发区党政办推荐和自荐;也可通过海口市文明办新浪微博(海口市文明办)、文明海口微信公众号(wenminghk)上发布的活动信息,直接向海口日报社、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网、海口文明网等市属新闻媒体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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