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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不止步 安全宣传不停步


原标题:文明交通不止步 安全宣传不停步

红河交警送法到群众身边

近期,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积极走进村寨、工地等,送法到群众身边,扎实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

蒙自高速交警二大队深入村寨普法

蒙自高速交警二大队宣传小分队来到蒙自市东村村委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普法读物、为群众答疑解惑等形式向村民普及生活中常见的交通违法行为,用辖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提醒群众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宣传民警还向群众征集了工作意见,旨在提高辖区高速公路管理工作成效,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建水高速交警开展反诈宣传

建水高速交警结合近期发生在昆磨高速公路沿线的冒充高速公路救援人员实施诈骗犯罪案件,以“警惕冒充高速公路救援人员的诈骗”为主题,在辖区服务区和收费站开展宣传活动。

该大队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在加大辖区路面巡逻管控的同时,加强与山东高速集团、云南省建设集团玉溪分理处的协作配合,共享辖区高速公路科技设备数据,严密管控高速公路和服务区异常停放车辆,及时进行查纠和通报。针对此类诈骗犯罪活动,该大队结合实际,精心印制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并公布辖区车辆救援电话和施救收费市场监督投诉电话。为扩大宣传面,该大队还组织民警、辅警在燕子洞服务区、羊街服务区,鸡街、曲江、石屏、建水收费站洗手台、立柱等醒目位置张贴海报。并在执勤执法中向半挂车、大型车辆驾驶人开展针对性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活动中,该大队共张贴宣传海报16张,发放宣传手册300余份。

泸西交警进企业宣讲安全知识

泸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辖区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

宣传民警结合辖区企业交通事故案例,从企业主体责任、车辆安全管理、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及驾驶人的安全意识等方面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讲解。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检自查并及时消除隐患;要严格落实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要求,及时发现、提醒、约谈和纠正驾驶人超速、超载、污损号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夜间驾驶车辆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要切实提高企业驾驶人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行车意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石屏交警送法进社区

石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石屏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湖滨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全面提升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宣传人员通过面对面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酒后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同时热情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元阳交警引导消防员绷紧交通安全弦

元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民警走进元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礼让行人、争道抢行、闯红灯、逆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发的危害;通过PPT形式对该县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进行详细讲解,直观剖析了交通事故的成因与预防、安全行车知识,着重讲解了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严重后果。并结合消防队员工作实际,指出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参与交通活动的重要性,引导大家时刻绷紧交通安全弦。 红交萱

维西交警让交通安全“声”入民心

(通讯员 吴疆耀 李国忠)为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农村、“声”入民心,凝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力量,全面做好交通事故预防管理工作,扎实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发生。近日,维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赵镭先后到永春乡菊香村、美光村、庆福村、四保村、拖枝村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赵镭通过解读党的二十大,宣讲党的好政策,把党的声音和关怀传递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同时,结合辖区农村公路特点和村民的出行特点,以“拉家常”的方式面对面向村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重点分析了村民普遍存在的农用车、摩托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警示教育村民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此次宣讲活动在加深广大群众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的同时,也让他们深刻感受到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使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保山交警为小学生送安全“礼包”

近日,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走进保山市第七小学,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交通安全专题宣传。

该大队宣传员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出行须知,向同学们讲解了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相关规定。同时,围绕学生出行特点,采用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语言与同学们展开交流,以“知危险会避险”“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为主题,为同学们重点讲解了过马路、乘车、骑车的注意事项,教育学生在步行、乘车、骑车时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指示,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并告诫同学们乘坐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头盔、不乘坐农用车、超载超员车和非法营运车辆,未满12岁严禁骑自行车等交通安全知识,远离交通事故伤害。

最后,宣传员呼吁同学们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把文明、和谐交通理念传播到家庭,带动家人一起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保交萱

富民交警多维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富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始终坚持“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普法强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全力提升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进学校,护航学子成长路。 该大队宣传民警深入辖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并告诫他们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乘车,不乘坐超员、超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更不能在马路上打闹、横穿马路,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向学生们发放了交通安全知识手册,教育学生们当好监督员,让家长开车时系好安全带、骑乘摩托车时戴安全头盔、不要酒后驾车。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带动每个家庭重视交通安全。

进农村,巡回宣讲提意识。 宣传小分队结合“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进农村巡回宣传活动,为村民送去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小分队与村民面对面“拉家常”,结合辖区交通事故案例,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向村民宣讲“一盔一带”、拒绝酒后驾驶的重要性,以及无牌无证、农用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村民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摒弃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巡回宣传逐步提升了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防范农村地区交通事故。

进企业,警示教育敲警钟。宣传民警结合辖区企业交通管理实际情况,从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特别是酒驾醉驾案例分析入手,采用“典型案例+普法讲解”的宣教模式,向企业干部职工讲解酒驾认定标准以及醉驾入刑对个人、家庭、社会的严重危害后果,提醒广大企业员工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告诫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要注意劳逸结合,不要疲劳驾驶。按时办理车辆年检、驾驶证审验等事宜。提醒企业员工驾驶车辆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筑牢出行“防护网”。宣传民警通过辖区发生的因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引发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向群众详细分析了“戴与不戴”“系与不系”的利害关系,用有力的数据阐述了安全头盔、安全带对降低事故风险的重要作用,讲解了酒后驾驶、超员、超载、乘坐农用车电动三轮车的危害,叮嘱广大群众务必从交通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使“摒弃出行陋习,拒绝交通违法”的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面对面,绷紧交通“安全弦”。宣传民警立足车驾管、违法及事故处理窗口阵地,向办事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以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为警示,讲解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办事群众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争做文明驾驶人。

绥江交警进农村播撒交通安全“种子”

为切实做好农村春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地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绥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围绕“春季守护行动”工作部署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送宣讲到农户家中。该大队深入农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面对面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他们详细讲解了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驾醉驾、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送宣讲到田间地头。为了让村民在务农间隙能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做到生产安全两不误,民警抓住田间地头群众相对集中这一有利时机,来到田间,以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经常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向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知识主题宣讲。向群众讲解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提醒群众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不乘坐超员车,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大喇叭”传播安全好声音。该大队围绕农村群众出行特点,通过“大喇叭”向广大群众普及“一盔一带”“一老一小”等出行常识,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收听便捷、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 绥交萱

安宁交警宣传培训两手抓

(记者 查小高 朱鹏 姜玟如)近日,安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警力深入辖区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

活动中,该大队宣传民警针对农村常见交通违法和交通陋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面对面讲解了不系安全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农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时,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陋习。

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培训中,该大队民警结合农村地区交通管理实际情况,向劝导员详细讲解了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拖拉机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面包车超员,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从安全防护设置、着装、引导、劝导用语规范、自身安全防护、应急处置方法等方面对劝导员开展了日常劝导工作技能培训,督促劝导员在工作中规范设置安全防护装备,文明规范开展劝导、纠违工作,在发现严重交通违法时要及时通报辖区交警中队进行处置,并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全力防范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确保辖区农村交通安全。

鹤庆交警下乡开展巡回宣传

近日,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小分队走进辛屯镇,联合辛屯派出所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辅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根据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实际,围绕文明行走、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等与学生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知识进行讲解,教育引导师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交通、安全出行。同时,以2022年发生在辛屯镇辖区的2起交通事故案例为例,警示师生要时刻将交通安全知识铭记于心,并倡导同学们将拒绝“酒驾醉驾”、“一盔一带”等交通安全知识传递给家人,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日,恰逢赶集日,民警、辅警通过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常在》《拒绝酒驾醉驾倡议书》《交警致机动车驾驶人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资料,并采用面对面交流提醒等方式,向前来赶集的群众宣传讲解日常出行需要注意的交通安全知识,积极宣传酒驾醉驾、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醒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鹤交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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